缙云县汽车解体中心厂区建设
2020-03-18 15:20:27
缙云县汽车解体中心的厂区应划分为不同功能区,包括管理区;原料贮存区;破碎分选区;产品(半成品)贮存区;污染控制区。并应实行清污分流,在厂区内(除管理区外)收集的雨水、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应设置专门的收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。缙云县汽车解体中心在安全方面应有符合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,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。同时应设有完备的污染防治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。
缙云县汽车解体中心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:
(1)各功能区的大小和分区应适合企业的设计拆解能力;
(2)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;
(3)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的贮存区、拆解作业区、产品(半成品)贮存区、污染控制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;
(4)拆解作业区、产品(半成品)贮存区、污染控制区应设有防雨、防风设施。